河南方陣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文件
豫建基字(2014)第064號
簽發人:黃春曉
關于對兩項目不良記錄處理的通知
【CCPM/D03-TZ-2014-009】
各分公司、辦事處、項目監理機構:
2013年11月,省住建廳檢查組對全省在建項目進行了抽查,我公司承接監理的鄭州天倫錦城項目、盧氏縣清惠路與靖華路交叉口拆遷安置工程兩項目均在抽查范圍之內,在檢查組對項目檢查后兩項目負責人均未對公司工程部反饋檢查結果,以致公司對兩項目的檢查結果未能充分了解。2014年3月,有關部門通知我公司抽檢的兩個項目均被計入不良記錄。
該兩項目的不良記錄使公司無法參評2013年度的先進掛靠監理,使公司形象在監理行業內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鑒于此,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按照《監理項目合作協議通用細則》中5.1.3第4條規定:對鄭州天倫錦城項目、盧氏縣清惠路與靖華路交叉口拆遷安置工程項目分別罰款伍萬元,望各分公司、辦事處、項目監理機構能以此為鑒,共同維護公司的良好經營環境。
河南方陣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